乡村振兴视野下的村治立法探析
张善根
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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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当前我国的村级治理是以“乡政村治”法律模式为基础的,实施村民自治。“乡政村治”立法既符合中国历史形成的村治传统,也切合我国的治理需求。然而,随着国家改革的深入及其社会的快速转型,农村治理出现了乡政介入疲软、农村基层组织涣散、乡村整体衰败等问题。为了解决这些治理难题,国家不断通过人力资源输入、项目资源进村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干预等机制,努力推进农村各方面的振兴。这些探索性措施,很多已经发挥出制度引导的正功能,其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法律化;而有些可能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,则需要立法加以完善和协调。而完善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主线,一个是加强村治的党内法规建设,另一个就是完善村级治理的国家立法。

关键词: 乡村振兴;村级治理;乡政村治;立法
发表年限: 2019年
发表期号: 第2期